第(3/3)页 “好,你先回去吧,注意安全,我们去查王晴。” 电影学院。 王晴接到电话,很淡定的到警察局交代了一切。 她对所有的事实都供认不讳,承认自己把田媛媛关在一个小黑屋里,没得吃喝就是想吓唬吓唬她,十几个小时就把她放出来了,因为她知道超过24小时就是犯罪了。 她对法律不是丁点不懂,也确实不能算做绑架,连非法拘禁的时间都不够。 顶多算是恶作剧。 警察把王晴批评教育一番,又找来田媛媛,让王晴当面对田媛媛赔礼道歉,并且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。 王晴全都接受,田媛媛拒不接受。 不接受道歉,也不接受赔偿! 她就想让王晴受到法律的制裁,但王晴确实没触犯法律,警察并不能听她的。 田媛媛心里委屈,不依不饶。 警察见她闹的有点不像话了,严肃道:“王晴这样做是错误的,但她对你没有打骂行为,也没有威胁你人身安全,更没有敲诈勒索,只能这么处理。” “你们回去吧,警察局很忙,不是你们小孩子争风吃醋的地方,也不是你利用的工具。” 田媛媛钻进了牛角尖,后来梓涵也过来了,不管怎么说也劝不了她。 最后被赶出去了。 三个人走出警察局,子涵看田媛媛的眼神冷冰冰的:“你太欺负人了,杀人不过头点地,你还想怎么样?” 田媛媛快要被气疯了。 “我欺负人?难道这不是我的权益吗?我不应该捍卫我属于我的权益吗?” “是啊,你的权益得到了捍卫,却没有人情味儿。” “你跟我讲人情味,真是好笑。” 她很气愤,质问梓涵:“你有什么脸和我讲人情味?当初你追我的时候死皮赖脸,现在不想要一脚踢开,干脆利落,你有人情味?你连人味都没有。” 这样子的话,盛梓涵已经听过好多遍了,虽然她说的都对,但是说多了谁也不喜欢听! “好吧,你说的都对,事情既然已经闹开了,那我们就分手吧,勉强在一起也没意思。”他又一次提出分手。 “不行,我不分手!” 她尖利着嗓子叫:“你和我分手就是想和这个女人在一起,对吗?” “她嚣张跋扈,除了有一副好看的皮囊,就是花瓶一个……” 第(3/3)页